2015年农村专项计划

发布时间:2015-06-12来源:招生办作者:动态浏览次数:1569

序号 预设专业 批次 科类 学位 学制 计划数
1 中医学 本一批 理工 医学 5 15
2 临床医学 本一批 理工 医学 5 15
3 药学 本一批 理工 理学 4 15
4 公共事业管理(医事法律方向) 本一批 理工 管理学 4 5
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(医学信息方向) 本一批 理工 管理学 4 9
6 护理学 本一批 理工 理学 4 20
7 康复治疗学(作业治疗方向) 本一批 理工 理学 4 5
合  计 84

   

   注:

   1.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: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(永泰县、建宁县、清流县、明溪县、泰宁县、宁化县、诏安县、云霄县、平和县、浦城县、光泽县、顺昌县、松溪县、政和县、武平县、长汀县、连城县、霞浦县、古田县、柘荣县、屏南县、周宁县、寿宁县)。专项计划的实施对象为户籍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、高中阶段具有23个县县域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,且在23个县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。

   2.志愿及录取:专项计划招生设1所院校和该校6个专业志愿,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。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,且普通高考总成绩在文史、理工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(含20分),可以填报按本一批或本二批分数线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。

   以上备注参照闽教考〔2014〕3号文件精神,2015年具体实施细则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的最新文件为准)